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财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配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信息的緊急通知》(教财廳函(2018)29号)、《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号文件、河北省教育廳冀教學處[2019]1号文件精神,近日,河北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學生數據核準和補錄工作的通知》。為确保在籍學生核準、補錄信息的準确和及時,有效保證國家個稅改革這項惠民利民政策的實施,現做通知如下:
一.核準與補錄目的。
配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信息。
按照稅務局通知,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主要變化是專項附加扣除(稅前扣除項目)的具體範圍、标準和實施步驟。參看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附件2.《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二.核準和補錄對象及填報内容。
1、我校正式學籍(含休學、保留學籍)學生的信息。
2、依據自願原則及時補錄學生父母或監護人信息,詳見《附件3.高等教育學生父母或監護人信息補錄表》、《附件4.信息核準與補錄信息項注釋》。
3、本着以學生和父母或監護人自願采集原則,無任何強制采集要求。
三、符合填報條件自願上報的學生,要在2021年3月4日前向所在系、班級輔導員申報。
特此公告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附件2.《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附件3.高等教育學生父母或監護人信息補錄表
附件4.信息核準與補錄信息項注釋
金年会
學生工作部
2021年2月24日